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治理“小金库”的工作部署,根据陕西省2011年治理“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校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任健
副组长:王晓龙刑永平
成员:杨小渭惠益强魏松李望蒋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财处,蒋宁任主任
二、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必要要求,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大举措,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的重要内容。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好整改落实,注重总结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的有效途径;切实把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的内容
凡违反财务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学校发展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均纳入治理范围,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和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冒支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四、治理“小金库”工作安排
2011年治理“小金库”工作,从5月25日起至2011年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排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五个阶段
(一)全面复查阶段(截止2011年5月底)
凡列入治理“小金库”范围的都要认真组织复查,复查面必须达到100%,我校治理“小金库”复查工作要结合2010年摸底排查的整改和检查情况进行,各单位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要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规定,接收群众监督,坚决扫除治理工作死角,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规违法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
(二)督导抽查阶段(截止2011年7月底)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利用6-7月两个月的时间,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要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抽查率不低于5%。
(三)落实整改阶段(截止2011年8月底)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工作,对于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根据职能分工依法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
(四)机制建设阶段(截止2011年11月底)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治理“小金库”的根本任务,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五)总结验收阶段(截止2011年12月底)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治理“小金库”工作的总结、评价和验收,不仅要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改善,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保证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五、治理”小金库”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治理“小金库”工作,根据中央及省委的有关要求,继续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进行细致检查,特别要对银行账号进行清理,坚决杜绝利用“小金库”乱发津贴的行为,要从解决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规律,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职、相会配合、齐抓共进的局面,把治理“小金库”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综合管理
各单位在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注重总结治理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扩大治理工作成效。
(四)坚持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要鼓励复查、支持复查,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注重源头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从健全法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配合学校“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扎实细致的做好本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于6月1日下午5:00前,将本单位治理“小金库”工作的排查、复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计财处会计核算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