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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师范学院图书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2018-09-28 09:48   审核人:

 

 

 

渭南师范学院图书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一、总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陕西省高等院校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陕教监[2011]2号)精神,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招标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图书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依据《渭师党办[2012]8号》文件精神,成立“渭南师范学院图书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评标组。

(二)图书采购领导小组由主管图书馆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图书馆馆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计财处、图书馆有关人员及学校法律顾问组成。评标组成员同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图书馆。

(三)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对图书馆文献资源采购额度、招标、评标、定标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四)图书采购招标的操作程序和议标办法,在学院招标工作委员会领导,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下,由渭南师范学院图书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三、图书招标办法

(五)图书馆采购招标用于确定图书采购供应商。

(六)招标首先报请主管院长批示,招标过程包括发布招标公告、报名与发放标书、收回标书、评标、中标确定、中标公告等七个环节。

(七)招标公告应告示资格要求,提供资料目录。标书中应包含资质、服务项目及承诺、价格、图书馆图书文献加工技术要求、图书配送细则等内容。

(八)招标应在学校及图书馆网站发布公告,公告中应明确提出资格要求、报名与标书发放时间。公告时间不低于5天。

(九)报名与发放标书时登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招标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发放标书。

(十)报名后一周内应收回标书,标书应由应标者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接收标书时应做好标书接收记录。

(十一)标书收回一周内应组织评标,评标前应制定评标细则并经招标小组讨论通过。

(十二)实行投标方两次报价,不以最低报价作为中标的唯一理由。评标应从商务(资质、价格)、技术要求(文献要求、服务水平与承诺、技术参数)等多方面综合评定。

(十三)根据评定结果,结合供应商诚信状况、客户评价,由招标小组成员以简单多数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十四)中标供应商应在学校及图书馆网站公告。公告时间不低于3天。

(十五)评标过程中,如果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议标,待招标领导小组商定后再行评标。

(十六)招标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招标会议纪要”,招标组成员均应在该纪要的签名处签名。

四、附则

(十七)招标工作由图书馆组织进行,图书馆文献建设部负责起草相关文档材料;图书馆办公室负责招标各流程工作的组织协调(公告发布、办公场地准备、联络相关部门人员、回收标书、招标过程记录、中标通知、文件存档管理等)及合同文本保存;图书馆文献建设部负责合同的草拟及合同签订的联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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