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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2017-06-02 15:40   审核人: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7届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陕教生办〔20175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精准帮扶配套政策措施制定情况。

(二)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进展情况。

1.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建立情况,主要包括毕业生基本情况、学业情况、就业创业意向、就业进展情况、帮扶措施等内容。

2. 开展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就业指导工作和精准服务情况。

3. 对国家、地方各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征兵入伍、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

(三)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意见和建议。

二、督查形式

(一)二级学院自查。各学院根据督查内容,逐项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自查。按照《渭南师范学院2017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将本院就业精准帮扶实施情况(含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信息台账、精准帮扶实施方案、任务落实情况、帮扶对象就业情况等)于201765日(星期一)前报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实地督查。67日—69日,学校组织5个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毕业生等方式对各学院开展实地督查(具体安排见附件),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将随机参加督查组。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主动与督查组联系对接,全面做好各项迎检工作,以此次督查为契机,推进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充分就业。

(二)各督查组组长要切实负责本组督查工作的开展,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督查完成后,请各督查组于612日(星期一)前将督查报告报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谢稷光电 话:213755118292333337

电子邮箱:wnsyjyzx@126.com

招生就业处

201762

附件

渭南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

就业工作专项督查安排

督查组

督查组成员单位

督查组组长

督查学院

督查

时间

帮扶工作责任人

第一组

招生就业处

刘杨志

教育科学学院数理学院

6.7 8:30

6.8 8:30

梁燕玲

耿森林

第二组

教务处

王菊霞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学院外国语学院

6.7 8:30

6.8 8:30

张郭军

雷来富

第三组

发展规划处

人文学院东盟博仁财经学院

6.8 8:30

6.8 14:30

凌朝栋

李尧龙

第四组

纪检监察处

张怀俊

化学与材料学院体育学院

6.8 8:30

6.8 14:30

焦更生

第五组

学生处

王俊安

丝绸之路艺术学院

6.9 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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