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全国扶贫开发会议精神和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四个优先”的就业帮扶行动计划,举全校之力开展贫困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同时,加强贫困毕业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训练,促使贫困毕业生具备较强的就业技能,提升就业质量,学校决定设立建档立卡毕业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金额
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千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为学校2017届建档立卡毕业生,且项目为个人申报,不可组队申报;
2.申报项目主题要以学生就业创业为支撑,对学生自身职业生涯发展具有帮助;
3.申报人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
4.申报项目必须具有可操作性,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律。
三、指导教师
每个项目必须安排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为项目申报人的就业帮扶联系人。
四、经费管理及报销办法
1.项目资助经费从学生学费收入中计提的6%奖助基金中列支。
2.项目获批立项后,负责人一次性报销有关费用。
3.经费使用范围:
(1)资料费主要包括:用于打印、复印资料的费用;购买必要的书籍、文献资料的费用,以及成果鉴定、报奖等所需费用;
(2)调研费主要包括:往返车票费、住宿费等差旅费,车票姓名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3)实验材料费主要用于购买实验原材料、化学药品、元件、辅助工具等实验耗材,以及用于分析测试的费用;
(4)会议费主要包括:出发地到会务地的车票费、会务费及会务地的住宿费,所参加会议需与项目内容相关,报账时需附会议通知;
(5)公开发表项目成果(论文、教材、著作等)所需的审编费、版面费和申请专利等所需费用;
(6)办公费,指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一般性办公用品及学术刊物订阅费等;
(7)邮寄费,指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用;
(8)知识产权事务费,指专利申请与维持费以及知识产权顾问费等各项费用;
(9)其它直接费,指除上述费用外,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所发生的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直接费用;
4.经费报销程序
(1)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经费支出必须凭正规财务发票报销。项目发生的费用应及时取得合法票据,并及时办理报销业务;
(2)项目经费报销采取集中报销的形式,各二级学院统一收取各项目报销票据并制作项目报销情况一览表,附正规财务发票作为附件;
(3)报销程序:项目负责人填写经费报销单→指导教师签字同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同意→招生就业处处长签字同意→主管校领导签字同意→财务处签字同意→财务处报销。
五、项目申报流程
1.提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两份;
2.提交项目申报人负责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及所在学院推荐证明;
3.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就业指导中心创业工作办公室(致远楼4105室),由中心对申请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4.审查通过项目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立项;
5.立项后可报销有关费用。
六、具体安排
1.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收齐后报就业指导中心创业工作办公室(致远楼4105室),电子版发送至wnsystcy@sohu.com;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15日;
3.联系人:杨妍联系电话:2137551。
招生就业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