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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毕业生录入基础信息的通知
2017-09-19 10:10   审核人: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8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的有关要求,我校现开展毕业生数据采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我校2018届毕业生可登陆就业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录入毕业生基础信息。信息由毕业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系统登录网址http://115.28.230.6/10723/system/login.jsp(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登录),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

二、毕业生信息填报工作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所有毕业生于9月30日前填报个人信息,未填报信息毕业生的将不能就业派遣。

三、各二级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有问题可联系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电话:2133918,办公地点:致远4106室。

 

附件2018届毕业生基本信息填报说明

                                   

 

 

附件

2018届毕业生基本信息填报说明

1.毕业生登录系统后,首先弹出扫描二维码对话框,如下图:

接着会出现“选择我的辅导员”对话框。

 

由于我校辅导员信息暂未录入系统,故该项不填,可双击对话框上方深蓝色边框下浅蓝色部分取消该对话框进入系统。双击位置如下图:

 

2.为保证毕业生数据的准确性,防止他人篡改,毕业生进入系统后应首先点击屏幕左上方的“修改密码”,更换密码并妥善保存。

3.毕业生填写信息时应按照系统内设定的顺序,首先阅读《使用说明》,掌握填写要求后再依次填写。如下图:

 

4.本次信息录入只录入“我的基本信息管理”“我的生源地管理”“我的就业意向管理”三项。“我的基本信息管理”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1)通过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本专科毕业生,入学前档案所在单位一般为本人参加高考时的中学;通过参加专升本录取的毕业生,入学前档案所在单位一般为本人参加专升本考试时的高校;

2)“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一般为乡镇或街道派出所;

3)“档案是否转入学校”一栏,我校学生入学时档案均交到学校,故填“是”;

4)“户口是否转入学校”一栏,转入的填“是”,未转入的填“否”;

5)“手机号码”为毕业生本人号码,必须为11位数字,以“1”开头;

6)“qq号码”为毕业生本人qq号,必须为数字;

7)“电子邮箱”为毕业生本人邮箱,格式必须为******@****.com

以上内容全部为必填项填写完毕并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

5.“我的生源地管理”填写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1)“生源所在地”必须具体至县区(如“陕西省大荔县”),生源地在市辖区的,不能填写为市辖区(如“榆林市市辖区”),必须具体填写区名(如“榆林市榆阳区”)。在系统中填写时,只需在选项栏中填写生源地名称(如西安、大荔),系统将自动弹出相应选项,选中即可。 

2入学前户口是城镇户口,则为“城镇”,入学前户口是农村户口,则为“农村”。

3“家庭地址”栏,农村生源的须填写至村,城镇生源的填写至小区。

4“家庭电话”栏如实填写家庭座机或父母手机号。

5“家庭邮编”栏填写家庭所在地邮编号。

6“是否低保”栏如实填写。

生源地信息提交后,毕业生本人不能修改,请提交前务必核实无误。

6.“我的就业意向管理”为就业中心调查选项,毕业生可如实填写本人真实就业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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