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我校2021届毕业生预计为4698人,较2020年增加206人,就业形势严峻,就业任务艰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8号)要求,为了全力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2021届毕业生就业率大幅提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以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校院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二级学院就业工作(分工安排见附件1),层层建立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做到责任到领导、到部门、到学院、到专业、到个人,切实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目标任务。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就业工作阶段性目标和总目标(目标任务见附件2),强力推进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就业率大幅提升。
(三)强化督查考核。学生处每周通报各二级学院就业率,每月向学校汇报就业进展情况。学校成立就业工作督查组,定期开展就业工作专项督查(督查安排见附件3)。健全就业数据核查机制,通过二级学院自查、学生处核查、学生监督举报等形式开展就业数据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根据学校就业工作考评办法,对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成绩的二级学院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违反就业工作“四不准”的二级学院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二、强化措施,拓宽渠道
(一)抢抓政策性岗位机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2021年“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招录毕业生的安排。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做好政策性岗位的报考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宣传活动,鼓励引导毕业生广泛报考,通过服务基层实现人生价值。
(二)大力开发市场性岗位。中小微企业是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学生处要积极加强与中小微企业沟通联系,广泛收集用人信息,重点跟踪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发展趋势,引导毕业生主动适应新就业形态、新用工方式,主动对接新兴业态的人才需求。各二级学院要鼓励引导毕业生主动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努力提升在陕就业创业人数,服务陕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人民武装部、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挖掘毕业生参军入伍先进典型,加强对入伍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征兵动员,提高毕业生入伍征集比例。教务处、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各类创新创业项目成果转化,促进项目孵化落地,帮助毕业生走自主创业之路。学生处、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开展大学生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活动,把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培训范围,通过开展培训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能力。
三、优化指导,强力保障
(一)全覆盖开展就业指导。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就业育人实效,把毕业生就业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环节,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就业思政”工作体系。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解读就业政策、讲清就业形势、宣传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事迹,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利用课堂、宿舍、操场、毕业论文指导、答辩等各环节、各场所对毕业生开展就业教育,把职业价值观教育、安全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文明离校教育作为就业教育的重要内容,精心设计各个环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合理的就业观和职业观,健康、积极、理性面对就业。
(二)加强实习就业基地建设。教务处和学生处要加强联动,指导二级学院广泛深入挖掘适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的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建立“实习+就业”一条龙服务模式,将实习作为促就业的重要渠道,加快完善就业实习管理制度,深化校企校地合作,建设大学生实习就业基地,开发更多就业实习岗位,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现就业。
(三)立体化推送就业信息、岗位。学生处要充分利用学校就业网、就业微信公众号、QQ群等新媒体持续为毕业生推送就业政策和招聘岗位,持续举办各型各类招聘会,不断提高招聘单位的质量和岗位数量,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各二级学院要在本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设立就业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板块,形成无缝对接,确保就业信息发布畅通,不断扩充用人单位信息库,举办分学科、分专业专场招聘会和宣讲会,动员毕业生积极参加,尽快签约,提升招聘会实效。
(四)精准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各单位要准确掌握低收入家庭、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毕业生具体情况,建立帮扶台账,签订帮扶承诺书,制定“一对一”帮扶计划,实行“一生一策”“一生一档”动态管理,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等活动,做到精准发力、精准帮扶,确保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一个不能少、一个不能掉队。学生处、各二级学院要千方百计帮助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附件1.学校领导班子分工负责二级学院就业工作安排表
2.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3.就业工作督查安排表
渭南师范学院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