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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工作的通知
2021-03-18 15:54   审核人: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系统、准确地了解我校毕业生质量,以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和对我校毕业生的满意度,为教育教学工作改革和管理改革决策提供详实、完备的参考意见,同时也为师范专业认证提供数据和资料支撑,使我校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一)通过开展跟踪调查,获得用人单位、毕业生对我校评价的第一手资料,收集我校毕业生(校友)典型材料,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参考依据,进一步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更加适应社会需要。
   (二)通过开展跟踪调查,巩固、加强与用人单位、毕业生的沟通和联系,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需求情况和需求动向,积极推荐毕业生,不断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
   (三)通过开展跟踪调查,发挥调查组同学的工作积极性,理论联系实际,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四)通过跟踪调查,建立毕业生质量信息监测点和校友联系制度,探索建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信息经常性的反馈渠道和跟踪调查及指导服务工作长效机制。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我校近三年毕业生及其就业的用人单位。
   2020届毕业生跟踪调查两年。毕业生跟踪调查覆盖率要达到毕业生人数10%以上。用人单位跟踪调查,每个专业要调查用人单位3个以上,重点用人单位,每年调查一次。
   三、调查时间和内容

(一)调查时间:每年各二级学院在暑假社会实践、见习和实习以及每年大型校园招聘会、专场招聘会时进行调查。

(二)往届毕业生调查内容包括:评价我校人才培养方式、课程设置、教育教学、实践环节和毕业生的基本情况,以及对我校就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社会用人单位调查内容包括:毕业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对我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四、调查方式
   (一)问卷调查:有目的地选择不同层次、不同系统我校毕业生相对集中的用人单位,派出专人用问卷形式调查。

(二)访谈调查:主动走访用人单位,详细了解该单位毕业生情况;选择部分毕业生交流,了解其在用人单位表现情况,以及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查表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随机调查:利用用人单位来校举办校园宣讲会、招聘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利用校友回校座谈、做讲座、出席校友会活动等对毕业生进行调查
   (四)网络和电话调查:对省外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可采用此方式。调查的区域和范围要兼顾省外用人单位和毕业生。

各二级学院可使用统一印制的跟踪调查表,也可以自行设计印制跟踪调查表。调查表上要求注明调查形式与调查时间,负责调查的人员要在调查表上签字确保调查内容详细、真实。
   五、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毕业生跟踪调查实施办法。

(二)建立本学院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信息库和相对稳定的跟踪调查监测点,利用校友资源建立跟踪调查联系人,作为毕业生质量评价的基础和基本信息来源。

(三)及时掌握工作有突出表现的毕业生情况,收集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

(四)根据反馈信息进行统计与分析,并形成调查问卷统计表,完成跟踪调查年度分析报告。提出整改措施,改进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六、结论与运用
   各二级学院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当年的跟踪调查统计表和年度跟踪调查分析报告,10月20日前学生处负责完成学校跟踪调查年度分析报告并报学校有关部门和领导。

                                  学生处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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