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
在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各二级学院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全员力量,调动广大干部教师的积极性,形成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工作成效较为显著。为表彰先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渭南师范学院就业工作考评办法》(渭师院学〔2021〕42号)精神,学校将评选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现就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就业工作专兼职人员和从事与就业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
二、名额分配
按照评选人数与毕业生人数1:500的比例(不足500的按照500计算)分配候选人名额,具体如下:
学院 |
名额 |
学院 |
名额 |
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 |
1 |
美术学院 |
2 |
体育学院 |
1 |
化学与材料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传媒学院 |
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1 |
计算机学院 |
1 |
莫斯科艺术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合计 |
12 |
三、评选程序
各二级学院在推荐上报候选人后,学生处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上报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院就业工作具体情况,将在就业工作中敢于担当、善于谋划、方法得当、成效突出的人员推荐出来,切实体现本院的就业指导服务水平。请各有关二级学院于10月26日前将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纸质版)和工作实绩总结材料(600字以内,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敬菲菲
电 话:2133918
学生处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