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有关文件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教学班是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学生实施教育和管理的基层单位,良好的班风是优良的校风、学风的基础。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班级建设,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校风、学风,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先进班集体的活动。
(一)先进班集体条件
1、全班同学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且无违犯法违纪的人和事。
2、有坚强的班委会和团支部组织。班委会、团支部既分工明确又协调配合,对全班的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记录,有一套自我学习、自我管理的班务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
3、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专业思想巩固,学习成绩良好或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无考试作弊现象。
4、有良好的文明习惯,言谈举止有礼貌,外出实习见习及其它校外活动中爱护学校荣誉。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5、积极引导全班学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积极组织并参加学校、二级学院各种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6、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班级教室、卫生区域、宿舍干净整洁,全班同学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爱护公物。
7、有经常性、群众性的文体活动,早操出勤率在 98%以上,在学校、二级学院各项文体活动中成绩优异。
8、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全班学生互相关心爱护帮助,热爱劳动,能认真完成任务。
(二)评选办法
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辅导员在认真听取班级汇报的基础上,结合班级实际工作成效,初选并推荐先进班集体接受学校审批。 先进班集体名额为班级总数的10%(建制班允许四舍五入)。
(三)表彰奖励
1、先进班集体每学年总结评选一次,并进行表彰。
2、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除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外,每个先进班集体奖励班务活动经费500元。
二、“五好学生”的条件
(一)品德好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爱党爱国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种理论思想,积极参加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走出校园参加社会服务,政治上要求进步。
3、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优良。
4、尊敬师长,乐于助人,讲文明懂礼貌讲卫生,自觉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应是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向上的模范;是遵纪守法的模范;是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的模范;是勤奋工作,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的模范。
(二)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实践结合紧密,上一学年度综合积分在本班学生的前15%,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考查科目成绩良好以上。
3、在参与社会实践或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可不受单科线和综合评分要求限制。
(三)身体好
1、能自觉坚持体育锻炼,坚持上早操,积极参加课外活动,体能测试成绩良好。
2、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全学年病假不超过30学时。
(四)美感好
1、对美有良好的感受力和鉴赏力,具有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
2、有追求人生趣味和理想境界的能力,对身边的人和事能以艺术创作与文化的理解表达出来,为同学创造出愉快、轻松的生活环境。
3、个人卫生、宿舍卫生符合大学生形象,对周围同学能带来好的影响。
(五)劳动好
1、能积极参加学校和二级学院安排的义务劳动,并能保质保量的主动完成。
2、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并且能够把维护环境卫生作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能有选择的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并能认真负责的协助辅导员、实验员、代课老师完成有些工作任务,能积极参与到助研、助管、助教等岗位之中锻炼提高自己。
三、“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参照“五好学生”条件执行。但考虑到学生干部因社会工作较多,对学习有一定的影响,对优秀学生干部的学习成绩要求可略低于“五好学生”,即单科不低于60分,学年度综合评分在本班学生总数的前25%之内。
2、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能大胆地开展工作,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能密切联系群众,及时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能协助领导和老师做同学的思想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热心为同学服务,并在自己所承担的社会工作中成绩显著。
3、积极组织、协调、管理本班开展的各项活动,自觉严于律己,做同学的表率。
四、“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1、“五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应以班为单位,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经班级民主评议后,由班委会和辅导员根据条件和评议结果,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进行确定,交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向本学院学生公布,广泛听取意见,最后将本学院审定的名单送学生处复核后报学校审批。
2、严格掌握评选条件,不能随意降低标准,“五好学生”按班级学生人数的4%评定,“优秀学生干部”按班级学生人数的2%评定,当年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可增加一名“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
3、奖励办法:
(1)填写《五好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2)“五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3)学院分别授于“五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
五、本《办法》于 2019 年 12月修订并执行,原《渭南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同时作废。
六、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2019 年 12月1日